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
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发表时间:2024-07-23     阅读次数:     字体:【

询价邀请书

项目概况

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城县办事处(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村幕阜山电商城6-4栋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9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X-TC-20240723-001

2.项目名称: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9.5万元

5.高限价:29.5万元

6.购需求: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进行综合考评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 24 日至2024年07月 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村幕阜山电商城6-4栋1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购买)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200.00元(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07 29 15 00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07 29 15 30 (北京时间)

3.地点: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村幕阜山电商城6-4栋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07 29 15 30 (北京时间)

2.地点: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村幕阜山电商城6-4栋1楼

六、公告期限

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407 24 日起至202407 26 日共 3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hongxinzx.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代表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单独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以供采购人查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 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葛先生、13339888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村幕阜山电商城6-6栋1楼

联系方式: 邹工、13677157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工

电  话: 13677157463

2024年07月23日


 
上一篇: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篇:沙堆镇政府膜结构停车棚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